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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云浮市2021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浮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云浮市2021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

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科技局,云城区、云安区工信局,云浮新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983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992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我市2021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项目由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经推荐、审核、评审、备案等程序后择优入库。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网上在线申报及提交纸质版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等申报资料进行申报。

二、申报范围

云浮市2021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分“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和“科技创新战略专项”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任务清单包括科技支撑市县创新能力提升、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能力提升、农业农村新动能培育等三个方向,申报范围及条件详见《云浮市组织2021年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入库指南》(附件1);“科技创新战略专项”任务清单包括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及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引进重大科技创新资源、地市科技服务能力提升等三个方向,申报范围及条件详见《云浮市组织2021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入库指南》(附件2)。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符合本年度申报入库指南的要求,由有关单位按照申报入库指南自行申报,经推荐、审核、评审、备案等程序后择优入库。不在申报指南范围的项目不予以支持。

(二)申报主体为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行政事业单位(或遵循申报指南要求)。

(三)已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符合项目限项申报及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负责人有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已结题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但未按时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申请的项目单位,均不得进行申报。

(四)同一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同的专题,已列入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同一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五)各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内容要求进行申报,填写申报资料时必须认真选择所申报的“专题名称”、“专

题编号”。具体指南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六)项目申报时须提交的附件: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财务印章),企业法人须提供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加盖财务印章),以及各专题要求的相关材料。

(七)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科研能力,所有申报资料均必须真实可靠,各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须一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可与其他材料一并装订)。项目一经出库立项,申报的承诺、任务、目标、预算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并参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管理细则》(粤科规范〔2021〕3号)进行管理。

(八)申报单位应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预算,增强项目实施可行性。

(九)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申报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与惩戒暂行规定》(粤科监审字〔2017〕102号)有关规定处理。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和管理原则。

1.采取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申报入库和审核推荐。属各县(市、区)单位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直企业申报的项目由其所在地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其他市直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2.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按照本年度项目申报入库指南的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申报单位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申报主要内容是否符合本年度指南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查。

(二)申报方法。

通过云浮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sti.gd.cn/yf)进行填报(系统建议用火狐或者chrome浏览器,该系统与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帐号通用,原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用户不需要重新注册,可使用原账号和初始化密码yf123456登录。未注册的用户须先行注册后方可填报)。

1.注册。未在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单位,通过首页“注册”功能先进行单位注册,待单位注册通过系统审批后再进行个人注册。

2.网上填报。网上申报流程为:个人申报>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申报书>市科技局受理。

(1)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打开“业务管理”—“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菜单后,点击工作区的“新增项目申请”,在打开的界面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填写完成后提交到申报单位审核。审核后提交到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2)申报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单位管理员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对所属申报人填报的申报书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提交。

(3)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及本部门提交的项目申报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报。

(4)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对所属科室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3.纸质材料报送程序及要求。项目通过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受理后方可打印纸质材料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型纸张打印,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汇总上报材料时,必须同时提交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项目汇总表顺序必须与纸质申报材料顺序一致。

(三)其他要求。

“科技创新战略专项”专题三: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揭榜制项目)(专题编号:20210902)不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受理,具体申报要求及方法另行通知。

五、申报时间

项目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17时;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17时;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8日17时;纸质资料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云浮市组织2021年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入库指南.doc

  附件2:云浮市组织2021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入库指南.doc

  附件3:云浮市2021年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入库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4:云浮市2021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入库推荐汇总表.doc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8日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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