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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云浮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1、制定本办法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结合我市实际而制定。

2该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办法适用于在云浮市辖区范围内进行商事登记、税务部门登记的企业。

3、本办法的扶持对象有哪些?

本办法主要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取得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的企业以及整体迁入我市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进行资金奖补。

4如何认定是整体迁入我市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

整体迁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所述情况。根据有关规定,整体迁入我市是从外地整体搬迁落户我市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其中:外地是指云浮市辖区以外;整体搬迁是指完成市场监督管理、税务部门登记变更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变更,在迁出地完成税务注销,并在云浮实现纳税。

5该专项资金采取什么补助方式?如何申报?

该专项资金采用后补助方式,即当年符合办法第五条第三款的企业进入项目库管理,次年安排资金补助。不需企业申报。

6企业获得该专项补助资金使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等相关事项支出,如用于产品研制、研发投入、加强企业科研队伍建设,培养高科技人才以及改善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等方面。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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